房地产评估费是怎么回事?应该由买方还是卖方交纳?
综上所述,房地产评估费的支付者是申办人,主要由买方承担。而购房发票由卖方开具,土地出让金则通常由卖方在房产交易时负责缴纳。在购房过程中,明确费用归属,有助于确保交易的公正和透明,避免误解和争议。
房屋评估费是买方出,评估公司对相对房产做出的市场评估价格,买方如需贷款则要由银行指定的评估公司对物业进行评估,从而确定可贷款数额,由买方支付。如果双方有另外的约定,可以按照约定来执行。
在房屋买卖中,需要评估的地方有两处,基本上全都是由房屋承受方担承的。贷款评估:此评估由银行指定的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,用于银行确定产权价值,确认贷款发放金额,这笔费用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由谁出,现实中大多数是由购房者承担,只有极少数银行自己承担。
房屋评估、鉴定费用由委托人负担,鉴定改变原评估结果的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负担,复核评估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负担,房屋征收评估、鉴定费用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。
法律分析:评估费用原则上是由交易双方自由协商的,可以约定由买方支付,也可以约定由卖方支付,还可以约定由中介公司从中介费中支付。一般情况下,二手房评估费大多由买方支付。
此费用一般由买卖双方协商承担,通常为房屋承受方担承。